通道宽度与布局合规:根据商场市场建筑面积与人员密度,疏散通道宽度需符合规范:主要疏散通道(如连接商场主入口与楼梯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 3 米,次要疏散通道(如商铺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 2 米,通道两侧不得设置固定摊位、储物柜等障碍物;疏散楼梯间(含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需独立设置,不得与商铺、仓库连通,楼梯间门需保持常闭但能从内部手动开启(禁止安装门禁锁、卷帘门,或用铁链锁闭)。
动态巡查与即时清理:建立 “每 2 小时巡查 + 高峰时段加密巡查” 机制,巡查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重点检查:是否有商铺违规占用通道堆放货物(如服装、箱包)、是否有顾客随意停放婴儿车、购物车堵塞通道、是否有施工单位临时占用通道堆放建材;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劝阻整改,对拒不配合的商铺,采取 “暂停营业 + 约谈负责人” 措施,确保通道即时恢复畅通。例如,某大型购物中心在节假日客流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在主疏散通道引导人流,及时清理临时堆放物,确保通道始终保持 3 米以上有效宽度。
违规停放车辆管控:商场地下车库与地面停车场的疏散通道(连接车库与楼梯间的通道),禁止停放机动车、电动车,需在通道地面喷涂黄色 “禁停线”,安装违停抓拍摄像头(与商场安保系统联动,发现违停立即通知车主移车);电动车充电区需单独设置在车库外的专用区域,与疏散通道保持 5 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充电火灾蔓延至通道。
疏散指示标志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地面需张贴荧光疏散指示箭头(间距不超过 5 米,箭头指向楼梯间或出口,颜色为白色或黄色,在断电或浓烟环境下可见);通道两侧墙面安装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距地面高度 1 米以下,亮度≥15cd/㎡,持续照明时间≥90 分钟),标志灯内容需明确 “出口方向 + 距离”(如 “前方 50 米至防烟楼梯间”),禁止使用模糊标识(如仅标注 “出口” 无方向)。
出口标识与引导互补:商场主入口、每层楼电梯厅、楼梯间入口处,需安装醒目的 “安全出口” 标志(尺寸不小于 50cm×30cm,红色边框 + 绿色字体),标志下方需标注 “禁止堵塞” 警示语;对于复杂业态区域(如商场内的餐饮区、儿童游乐区),需额外设置 “区域疏散示意图”(张贴在显眼位置,标注当前位置、疏散通道走向、最近出口),方便不熟悉环境的顾客快速识别路径。
应急照明系统完好:疏散通道、楼梯间、出口处需安装应急照明灯,照明灯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2.5 米,地面最低照度不低于 1.0lux(确保人员能清晰看清路面与标识);每月检查应急照明灯是否能在断电后自动启动,每季度进行 1 次断电测试,持续照明时间需达标,损坏的灯具需 24 小时内更换。
防排烟与防火分隔协同:疏散通道上方的防排烟系统(如排烟口、送风口)需定期检查,确保火灾时能自动开启(排烟口风速≥10m/s),及时排出通道内的浓烟;通道与商铺之间的防火卷帘需保持完好,火灾时能自动下降至地面,分隔烟火蔓延区域,为疏散通道创造 “无烟安全区”;每半年测试防火卷帘联动功能,避免因故障无法启动。
审批流程规范:动火作业需提前 24 小时向商场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表》,说明作业时间(避开客流高峰时段,如禁止在周末 10:00-20:00 作业)、作业地点(需标注是否靠近易燃区域,如餐饮区、服装区)、作业内容(焊接、切割等)、作业人员资质(需提供焊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管理部门需现场核查作业环境,评估火灾风险(如作业点下方是否有可燃物、是否有燃气管道经过),符合条件方可发放《动火作业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 8 小时,超时需重新申请。
资质审核严格:作业人员需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有效期内,证书范围与作业类型匹配),商场安全管理部门需通过 “国家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 验证证书真伪,禁止无证人员、证书过期人员参与作业;作业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禁止委托无消防备案的小作坊开展动火作业。
作业区域隔离:在动火作业点周围设置防火隔离区(使用阻燃防火毯或防火挡板,隔离范围不小于 5 米),隔离区内清除所有可燃物(如纸箱、塑料袋、装修废料),下方铺设防火毯(防止火花掉落引燃地面可燃物);若作业点靠近商铺吊顶、木质装修,需在吊顶内铺设防火毯,或暂时拆除易燃装修材料,作业结束后恢复。例如,某商场服装区商铺装修焊接货架时,安全管理部门要求施工方用防火挡板将作业点与周边服装货架隔离,下方铺设双层防火毯,有效避免火花引燃服装。
灭火与防护装备配备:作业现场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2 具 4kg 干粉灭火器(距作业点不超过 5 米)、1 具灭火毯、1 个消防水桶(装满水);作业人员需穿戴阻燃防护服、防护面罩、防烫手套,禁止穿戴化纤衣物(防止火花引燃衣物);若作业涉及高处(如焊接广告牌),需在作业点下方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火花掉落伤人或引燃物品。
专人监护制度:动火作业期间,需安排 2 名监护人员(1 名来自作业单位,1 名来自商场安全管理部门),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需全程观察作业情况,重点关注:火花是否控制在隔离区内、作业人员是否违规操作(如擅自扩大作业范围)、周边是否有突发可燃物靠近;监护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商场消防控制室保持联系。
应急处置流程:若作业过程中出现火花引燃少量可燃物,监护人员需立即用灭火毯覆盖或干粉灭火器扑救;若火势无法控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商场消防控制室电话(通知启动排烟系统、关闭作业区域电源)、组织周边人员疏散、引导商场微型消防站人员到场处置,同时拨打 119 报警,确保火情在初期得到控制。
现场清理与检查:动火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需组织清理现场:熄灭残留火星(用消防水桶浇水降温)、清理作业废料(如焊渣、切割碎片,需装入阻燃垃圾桶)、拆除防火隔离设施;同时进行 “30 分钟冷却观察”,用红外测温仪检测作业点及周边物体温度(如金属构件、墙面),确保温度降至 50℃以下(无复燃风险),方可撤离监护人员。
记录存档与复盘:每次动火作业后,商场安全管理部门需将《动火作业申请表》《作业现场照片》《监护记录》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1 年;每月对动火作业情况进行复盘,统计违规作业次数、隐患整改情况,针对高频问题(如作业后清理不彻底)制定改进措施,优化管控流程。
责任分工明确:商场市场经营者(如购物中心运营公司、批发市场管理方)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需明确 “疏散通道管理员”(由安保部人员担任)与 “动火作业监督员”(由工程部人员担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通道巡查、作业管控责任落实到人;商铺经营者需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承诺不占用疏散通道、不擅自开展动火作业,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应处罚。
人员培训强化:每季度组织商场安保人员、商铺员工开展疏散通道管理与动火作业安全培训,内容包括:通道违规行为识别、灭火器与灭火毯操作、动火作业应急处置;每年组织 1 次疏散演练,模拟火灾场景,让员工掌握引导顾客疏散的技巧(如 “低姿、捂鼻、沿墙走”),提升应急协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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