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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改造验收
来源: | 作者:pmofce503 | 发布时间: 2018-02-06 | 702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①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⑥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⑦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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