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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水源维保要求及方法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 发布时间: 2020-12-29 | 613 次浏览 | 分享到:
(1)系统使用的水泵(包括备用泵、稳压泵)铭牌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及腐蚀等。

(3)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构应直接连接。

(4)启动消防水泵时,应保证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5)远距离启动消防水泵设备应灵敏,且运行正常,显示正确。

(6)水泵实际工作电流不得高于额定值。

(7)消防水泵应设备用电源,主电源停止,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运行。

(8)消防给水系统应设消防备用泵,其工作能力应不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且主泵停止运行,备用泵应能自动切换运行。

(9)启动消防泵控制柜手动按钮,应启动消防泵,且消防联动控制盘应有显示信号。

(10)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或采用其它迅速、可靠的充水设备。

(11)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应不少于两条。吸水管上应装控制阀门,直径不小于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

(12)水泵出水管上应设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放水阀门。

(13)水泵出水管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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