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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来源: | 作者:pmofce503 | 发布时间: 2018-02-07 | 35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我们没有注意到的细节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的发生,所以林峰脉的消防工程改建工程师告诉你,在日常当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以下二十条: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1、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2、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3、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6、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7、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8、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9、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10、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11、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12、不躺在床上或沙发等易燃物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13、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14、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15、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16、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17、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18、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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