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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防火的设置与疏散系统的建设
来源: | 作者:pmofce503 | 发布时间: 2018-10-11 | 3529 次浏览 | 分享到:
  住宅建筑防火的设置与疏散系统的建设。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关于安全疏散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 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具有防烟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3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关于更多消防知识请直接联系成都消防改造报建单位。当然如有不懂的地方,也可率先一步直接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详见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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