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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建筑的安全出口和疏散设施要求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 发布时间: 2021-06-15 | 524 次浏览 | 分享到:
(1)站厅公共区与物业开发等非地铁运营相关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各自独立设置。当合用出入口时必须保证每个站厅公共区有不少于2个独立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2)区间隧道轨道区在车站均应设置到达站台的疏散楼梯,横向平行设置的2条单线区间隧道,长度超过600m时应设置联络通道,相邻2个联络通道的间距不应大于600m。


(3)区间隧道设置中间风井时,井内或就近应设置直通地面的防烟楼梯间。


(4)区间单线隧道宜在行车方向左侧设置应急疏散平台,双线隧道宜在两线中间设置应急疏散平台,其设计应符合《地铁安全疏散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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