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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施工竣工后的验收步骤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改造手续 | 发布时间: 2020-11-18 | 4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消防施工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由监理机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主持。不合格验收的验收不应投入使用。

1、系统完成后,对系统的水源、管网、喷水器布置和功能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填写系统验收表。

2、该系统的流量和压力测试应满足以下要求:通过启动消防泵,测试系统在不利点处的流量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泵站的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2)工作泵、备用泵、抽水泵、泄压阀和出水管和出水管上的信号阀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阀门安装在出水管上时,它应该锁定在一个恒定的位置。

(3)消防泵应采用自吸导流或其他可靠的水措施。

(4)排水阀和排水管应安装在消防泵的出口管上。

(5)备用电源和自动开关装置应符合消防施工设计要求。

4、水泵接头的数量和进水管的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水泵适配器应进行注水试验,系统不利点的压力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消防水泵的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分别打开消防施工的各端试验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的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打开消防泵出口水管上的测试阀,当主电源用于启动消防泵时,消防泵应正常启动,关闭主电源,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正常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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