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9-8001-5715
双击此处添加文字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般规定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 发布时间: 2021-03-10 | 581 次浏览 | 分享到: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闭式洒水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灾。

(2)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洒水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应根据其类型由火灾探测器、闭式洒水喷头作为探测元件,报警后自动启动。

(3)作用面积内开放的洒水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喷水强度持续喷水。

(4)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业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