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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体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要注意的地方
来源: | 作者:消防安全管理 | 发布时间: 2020-04-03 | 7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展览、游园、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以及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这种活动人山人海,消防安全更要注意。那么,大型群体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要注意的地有哪些?
1、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组织具有专业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巡查人员在活动举办前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全程开展防火巡查;活动结束时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2、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在活动前12小时内进行防火检查。
3、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活动举办前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消防安全责任制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2、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4、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5、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6、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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