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3、单位应当通过广播、板报、张贴图画、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
4、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单位、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游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5、单位所有员工都需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6、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