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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建设项目需要通过消防程序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资质资料 | 发布时间: 2021-07-07 | 5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项目消防监督管理条例》,建筑面积2500㎡以上的商业室内健身休闲场所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营业场所所在消防营业窗口办理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机构申请办理消防手续:


1、市消防支队负责所辖下列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


(1)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剧院、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室内商务健身休闲场所、医院门诊楼、高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2)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房、儿童游乐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病房楼、中小学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学校、集体宿舍。


(3)总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的舞厅、影厅、放映厅、卡拉OK厅、娱乐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餐厅、茶馆、咖啡厅。


(4)本条款至第六款所列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项目。


(5)办公大楼、电力调度大楼、电信大楼、邮政大楼、防灾指挥调度大楼、广播电视大楼、档案大楼。


(6)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7)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8)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加气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含三级加油站、加气站、加气站以及建筑站)。


2、区县消防队负责本辖区内除上述规定外的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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