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负荷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要符合下列条件:
①成都消防验收分析,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破坏。
②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还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电源可以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蓄电池或干电池。
(2)结合消防用电设备的特点,以下供电方式可视为一级负荷供电:
①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
②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及以上)。
③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