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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验收:消防供配电中的一级负荷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 发布时间: 2021-06-15 | 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1)一级负荷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要符合下列条件:

①成都消防验收分析,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破坏。

②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还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电源可以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蓄电池或干电池。

(2)结合消防用电设备的特点,以下供电方式可视为一级负荷供电:

①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

②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及以上)。

③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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