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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报备要求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手续 | 发布时间: 2021-05-25 | 608 次浏览 | 分享到:
1、《建设工程消防设案表》。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

(1)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需在备案系统上查询到该建设工程已抽查合格;若抽查不合格,则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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